【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泰山学院2020年度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山学院关于教师教育类专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快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实现学校建设以教师教育为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战略目标,引导教学科研人员积极从事教师教育研究,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请者要立足我校办学定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基础教育,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及我校实际,自拟题目。力戒不科学、脱离实际、空洞无物、大而无当、力不从心的研究选题。
二、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原则上从事教师教育类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重点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主持人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全面负责课题实施的组织与管理,按时完成课题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为确保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作为课题主持人每年限报1项,主持该类课题未结项及其他类课题未按期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三、项目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遴选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批准后,确定为教师教育研究专项立项课题。对于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四、提交材料
课题申请人需填写《泰山学院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A4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1份,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
申报时间:2020年6月30日(周二)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9
附件:
泰院政发〔2019〕25号(教师教育类专业改革发展意见).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