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在研科研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202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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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3月16日,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下发了《关于对高校在研科研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详见附件),我校按照通知进行项目梳理,具体名单将一对一发送至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统计表”中相关信息,由二级学院审核汇总统一于3月18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
特别说明:
1、各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确保项目尽快结题验收。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项目(包括自筹经费项目),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结题验收。因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直接影响我校今后科研创新平台和青创团队等计划申报限额,甚至暂停申报资格。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结题进度,相关单位负责人加强督查。
3、根据审计要求,项目结题务必结账。请项目严格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做到结题结账,以免造成影响后续课题申报、经费追回等后果。
联系人:万萍
电 话:6715519 15215385221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