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2024新版  通知公告

关于补充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

2020年03月07日 浏览量: 313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为更好地整合社科专家资源,进一步做好我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合理使用,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评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二是研究方向属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三是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四是身体健康,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2.客观赋分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推荐范围

专家库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中国历史、考古学、世界历史、政治学、法学、宗教学、人口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智库研究成果、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应用与普及等。

三、推荐方式

1.我校已入库专家,请及时更改信息,补充新的材料。选择“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没有变动的,选择“维持不变”。

2.评选专家库的分类标准: 一是召集人专家 :博导或二级教授(研究员)、泰山学者、齐鲁文化英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专家; 二是重点专家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称号的教授(研究员)、近五年发表过 CSSCI 以上期刊文章的教授(研究员)、近五年主持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课题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重点课题的教授(研究员); 三是一般专家:其他教授(研究员)。前两类专家年龄为65 周岁以内,第三类专家年龄为 60 周岁以内。各单位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科研副校长以及科研处长不允许推荐入库。

3.每位专家只能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4.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kj.gov.cn/,登录网站进行填报。

四、管理与使用

1.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随时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评奖办审核后生效。

2.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选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3.专家库主要用于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区、市)社会科学成果管理和评价部门共享的专家资源。

五、其他事宜

1.随着社科评奖的不断改进和评价体系的细化具体化,亟需评奖专家库补充更新专家学者。本次补充和信息维护将直接关系到今年的社科评奖工作成效,请专家们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限制数量,做到应入尽入、应纳尽纳。

2.科研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入选的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关、道德关、业务关,遴选并推荐出符合标准的专家。

3.推荐截止日期为 2020 4 10 日,请各有关专家将电子版的入库专家明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fangn2008@163.com

 

                                                                                                        20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