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为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精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序推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校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有效利用居家时间,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论文撰写、科研经费争取等相关科研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校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积极鼓励教职工利用专业优势,发挥专家学者智慧,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紧迫需求,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的相关研究,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
二、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一)纵向科研项目申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及延期提交材料的通知,均通过科研处网站、QQ群、微信群转发。近期正在组织申报的项目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最新通知,国家社科基金常规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再度延迟,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确定后科研处将会及时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延迟,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确定后科研处将会及时通知。
3.国家自科基金项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我校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5日,只需提交电子申请材料,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5日。
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全国规划办已通知延期至4月15日,省教育规划办还未确定上报时间,确定后科研处将会及时通知。
5.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
2020 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3 月 3 日上午11点前,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办公楼A50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横向科研项目申报
教职工拟定横向课题合同后,将电子版传给科研处孙继芹老师(QQ:695017966;微信:Sunwula),进行沟通修改。纸质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原则上开学后统一办理。
(三)科研项目结项
该业务目前大部分需线下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校园人员流动避免人员接触,按要求除确需在疫情防控办理结项的,其他结项工作正常上班后方可办理。请广大教职工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办公,做好结项的准备工作,以便正常开学后及时办理。
三、评奖工作
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截止时间3月2日下午五点结束,请督促老师们积极申报,提前做好准备。
其他评奖工作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科研处网站、QQ群、微信群转发。
四、科研学术活动
(一)不组织召开学术会议,鼓励以在线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应提前向组织者所在二级单位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经同意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还需报安全管理处审批。
(二)科研人员尽可能不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必须参会,应提前向参会者所在二级单位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会并做好防护工作。
五、疫情防控专题研究活动倡议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各界人士都在为抗击新型肺炎贡献自己的力量。关于本次重大疫情的防治,有很多问题、现象、规律值得学术界探究和反思。因此,号召我校科研人员开展相关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统计、作好记录,将围绕疫情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典型案例及材料报与科研处,科研处择机精选,统一宣传。
联系人:王绪东,联系电话:6712160
科研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