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9年12月03日
浏览量:
387
次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团队负责人:
根据《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团队带头人填写年度进展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我校2018年立项建设的9支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团队负责人应根据《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书,对团队建设的工作进展及完成科研任务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2.表格中只填写团队立项建设以来(2018年11月以后)的数据内容。
3.表格中填写的项目、成果、获奖、科研经费等内容,是指实施办法中“目标责任“涉及到的指标,其他无关指标不需要填写。
4. 无故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暂停后续经费的使用,并视情况给予通报等处理。
5. 请于2019年12月10日(周二)前,将《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xudong@tsu.edu.cn。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办公楼A509房间
附件:
泰院政发〔2018〕45号(关于印发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pdf
泰院政发〔2018〕55号(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