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提交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9年12月03日 浏览量: 387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团队负责人:


 根据《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团队带头人填写年度进展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我校2018年立项建设的9支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团队负责人应根据《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书,对团队建设的工作进展及完成科研任务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2.表格中只填写团队立项建设以来(201811月以后)的数据内容。

3.表格中填写的项目、成果、获奖、科研经费等内容,是指实施办法中“目标责任“涉及到的指标,其他无关指标不需要填写。

4. 无故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暂停后续经费的使用,并视情况给予通报等处理。

5. 请于20191210日(周二)前,将《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xudong@tsu.edu.cn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办公楼A509房间



附件:

          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年度报告模板.doc

       泰院政发〔2018〕45号(关于印发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pdf

       泰院政发〔2018〕55号(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