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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征集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预备通知

2019年11月07日 浏览量: 41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2020年省奖励办为了进一步鼓励支持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拟对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进行改革。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提前组织开展征集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工作。

请有关老师符合条件认真填写《泰安市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于1112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gn2008@163.com

联系人:牛芳,电话:6715610.

附:一、省科技奖励工作改革举措

1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科学技术普及奖。科学技术普及奖授予取得重大科普成果,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组织。2020年开始,拟在省科技进步奖中设立“科普组”,每年度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

2、调整省科技奖一、二、三等奖数量结构。严把一等奖质量关,每年度一等奖数量控制在35项以内,原则上省一等奖要具备三年内冲击国家奖的实力,宁缺毋滥;合理调整二等奖数量,每年度二等奖数量控制在90项左右;进一步增加三等奖数量,重点向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3、改革评审方式,强化省市联动。探索将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阶段性评审工作委托其提名市科技局进行会议初评,具体组织方式是:综合考评近年来各市奖励工作情况、区域科技创新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向各市科技局分配一定数量的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指标;各市科技局提名的以企业牵头申报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受理并组织形式审查和网络初评;网评结束后,科技厅将网络评审情况按照顺序反馈给其提名的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议初评(差额评审);科技厅将各市会议初评结果汇总后,提交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4、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导向的省科技进步奖提名和评审机制。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省科技进步奖支撑材料将取消对论文(包括专著)的强制要求,同时在评审中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情况的权重。对授予一等奖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二等奖项目成果转化情况。

二、泰安市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