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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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的通知

2019年10月10日 浏览量: 55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科协六大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能力,为科技智库专家和市科协六届委员会委员建言献策提供支撑和服务,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现面向科技智库专家和市科协六届委员开展2019“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以下称“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各县市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申报。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以及市科协六届委员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二、选题范围

调研课题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调研课题可参考泰安市科协2019年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参考题目(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是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或市科协六届委员会委员。课题调研组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丰富的科技、产业、经济、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践经验,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调研实力,具有与课题相关的调研经历,能够提供开展调研的必要条件;

2.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课题调研组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对调研信息、数据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调研结束后需形成完整的决策咨询报告;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研究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当参谋,是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根本宗旨。

5.同时形成一份《科技工作者建议》,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文3000字左右,正文前须有200-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6.承担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形成的调研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不得提交至除泰安市科协以外的任何机构。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填写《泰安市科技智库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3,于20191015日前报科研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市科协通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课题;

3.市科协与课题入选单位签订《任务书》;

4.入选课题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结题时提交写调研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

相关表格请登陆泰山科普网(www.tskpw.gov.cn)主页“通知通告”栏下载。

五、经费支持与管理

1、市科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确定立项的调研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负责人是课题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确保课题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3、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课题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课题的已拨资金,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志帅  6715956   办公楼A507房间

电子信箱:308293885@qq.com

  

 附件1:泰安市科协2019年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参考目录.doc

 附件2:2019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