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管理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我校于2015年7月份成立了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系列工作,完成了任期内任务。依据《泰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泰院政发〔2014〕51 号)管理规定,这届学术委员会即将届满,需要进行换届,受学术委员会和校党委、行政委托,由我处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委员名额
根据《泰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实际工作需要,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为25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
按照“根据学科、专业构成确定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的委员名额”的原则,由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候选人遴选条件民主推荐。
各二级学院限推2人(至少1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其他单位限推2人;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不推荐。
四、候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时间安排
(一)初步人选的推选:6月24日-25日
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民主推荐人选,并于6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泰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泰山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A512,gulihan@163.com)。
(二)资格审查:6月26日-27日
科研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委员的产生:6月28日-7月30日
6月28日,工作组组织校内专家组,按照《泰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候选人情况,拟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供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委员参考。
7月1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参考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进行署名投票选举,按得票多少产生正式委员。
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7月2-5日,选举结果提交校党委会议审定。
7月上旬,召开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校长聘任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当选委员。
附件:
附件2 泰山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