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申报

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公告

2019年04月19日 浏览量: 517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三)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四)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二)申报额度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文件,遴选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者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一式4份)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2.申报时间:5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9




附件: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