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以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要求和市委“走在前列、位次前移”目标为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培植十大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强化党建统领和人才支撑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重点,积极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时效性研究,努力多出优秀研究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后期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
本着控制总量、讲求质量的原则,由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在此基础上,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我校申报限额为30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按照参考选题(附件)所列命题申报,主要围绕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一般课题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也可参考所列选题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由课题组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各社科类社团和驻泰高校间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为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为深厚的前期研究积累。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重大课题经专家评选后,对课题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立项。对重大和重点课题,若其负责人只挂名但不实际参与研究者,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1份,由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ping@tsu.edu.cn(只需汇总表电子版)。
4、申报日期为3月15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材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未通过鉴定结项的2018年度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