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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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1月11日 浏览量: 341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 )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可全年提交,2018年度执行情况请于201935日之前完成。

二、结题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和我办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省杰青、重点项目(含省属优青)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1. 20191219:003516:00

2. 2019819:0092016: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1.根据审计处要求,需填写泰山学院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申请表一式二份;财务处加盖公章的收支明细表一式二份;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结题成果一份需装订成册。

 2.经费决算表(一式三份)填好后需找王绪东老师审核后,再到财务处签字、盖章。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26日交到A507房间,科研处统一报送审计处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待审核完返回本人上传结题报告内。不按时上报的,科研处不再统一办理。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截至201935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技术支持:15806623659

                  科研处成果科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