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老师:
为做好2018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推动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份至3月10日。
二、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
学校统一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并负责汇总相关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纸质版交科研处,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鉴定时间学校择时安排(等通知),市社科联统筹安排,分别聘请有关社科理论专家担任评委,择时召开鉴定会议。
2、一般课题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由课题组自行组织鉴定结项,并将课题研究报告2 份、成果要报 2 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3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鉴定会议情况2份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学校统一报送市社科联。《结项鉴定申请书》须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
3、延期申请
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须经申报单位同意,并于12月21日前向科研处计划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对超出申报课题完成时限又未申请延期者,将视为放弃结项,自动撤销课题立项。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2、凡 2018 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请下年度市社科联课题。
3、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对鉴定结项的重大课题和优秀重点课题,市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所有通过鉴定结项的课题由市社科联公布,并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牛芳 电话:6715610
邮 箱:fangn2008@163.com
附 件:
科研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