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泰安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金领取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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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老师:
泰安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已公布,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泰办发〔2017〕70号)要求,为做好奖金领取工作,现通知如下:
1、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请提供获奖者泰安银行账户 。
2、学校根据获奖名单,由科研处工作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以及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户(同时提供电子版),集中报送本单位获奖人员相关领奖材料。
3、提供泰安银行账户信息的,须为获奖成果第一作者账户信息。有两名作者的,提供两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三名作者及以上的,至少提供三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4、请获奖老师按要求填写《泰安市第三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奖金发放表》。
5、请有关老师务必于2018年11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科研处(A 507房间 )。
联系人:牛芳 联系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fangn2008@163.com
科研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