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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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泰安市社科理论专家的通知

2018年04月27日 浏览量: 394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全市社科理论专家库力量,充分发挥社科理论专家在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成果评选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全市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发展,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第五批社科理论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善于创新,责任心强,热心社科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全市社科工作。

2、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3、长期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直部门单位、社科类社团的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且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多、在专业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4、原则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退休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

泰安市原社科理论专家不在推荐之列。

三、推荐方法

各学院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如实填写《泰安市社科理论专家推荐表》2份、《推荐专家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表格和个人照片),于52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市社科理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一般为三年。

在本次推荐工作中,将对2015年选聘的市社科理论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按照推荐办法重新报送材料。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未能履行专家职责的,或本人自愿不再继续担任的,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将不再续聘。

  

地址:办公楼A509

电话:6715326

邮箱:kycyjs@tsu.edu.cn

  

                                                                             科 研 处

                                                          2018427日

附件:泰安市社科理论专家推荐表(2018年).doc

      附件:XX(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填两个表,1为内部用,2为报送用).xls

附件:2015年选聘的市社科理论专家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