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泰安市社科理论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全市社科理论专家库力量,充分发挥社科理论专家在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成果评选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全市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发展,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第五批社科理论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善于创新,责任心强,热心社科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全市社科工作。
2、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3、长期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直部门单位、社科类社团的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且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多、在专业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4、原则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退休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
泰安市原社科理论专家不在推荐之列。
三、推荐方法
各学院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如实填写《泰安市社科理论专家推荐表》2份、《推荐专家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表格和个人照片),于5月2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市社科理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一般为三年。
在本次推荐工作中,将对2015年选聘的市社科理论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按照推荐办法重新报送材料。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未能履行专家职责的,或本人自愿不再继续担任的,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将不再续聘。
地址:办公楼A509室
电话:6715326
邮箱:kycyjs@tsu.edu.cn
科 研 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