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泰山学院200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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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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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各院系部、各部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科研统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以及统计工作需要,为保障统计数据准确、可靠,科研处编制了一系列统计表格,请各院系部、各部门将通知精神认真传达全体教职工,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非泰山学院署名单位成果不统计 。 1、(人文社科)论文、著作、教材等理论成果登记表; 2、论文(自然科学)理论成果登记表; 3、著作、教材(自然科学)理论成果登记表; 4、 SCI、EI、ISTP收录论文登记表; 5、专利技术成果登记表; 6、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人文社科); 7、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自然科学); 二、成果统计时限 本次的统计时限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三、成果的申报登记 以上各项统计表请在科研处主页《科研公告》一览查看,并点击附件中各项登记表及汇总表填写,以院系、部为单位对各项成果进行汇总后报送科研处5007房间:纸质表格一份(A4纸打印)、电子文档一份,并通过邮件发至:fangn2008@163.com 。各项工作务必于2008年12月3日前完成。 科研统计作为上报教育部的重要材料,校内职称评审、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严格按报到科研处的数据为依据,未登记的成果不予受理,在限项申报上级奖励时不予推荐。 请各院、系、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认真做好这一项工作,谢谢合作! 2008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