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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3日 浏览量: 15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院、部:

近期,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见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321/c219469-29159670.html)。请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申报条件的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原则上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分别由相应的学科规划办受理,我办不负责转送),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0-60万;申报人须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确保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应保证成果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6份)、附件材料、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2017年版(电子版)。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受理截止时间:2017522日上午11:00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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