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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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2017年03月13日 浏览量: 154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整体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新部署和“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的新目标,聚焦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重点,组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进一步加大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力度,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对立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扶持。本着控制总量、讲求质量的原则,由各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

我校限额为25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在此基础上,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重大课题,原则上按照参考选题(附件1)所列命题申报;其他课题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也可参考所列命题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由课题组自拟题目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切实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2、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比较深厚的研究积累。重大课题经专家评选后,对课题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重点考察,择优确定立项。

3、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4,《活页》一式6,由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1份,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配套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4未结题和2016年未通过鉴定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日期为327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万萍

  话:6715519

  点:办公楼A5007房间

 

附件:

参考选题.doc

申请书.doc

活页.doc

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