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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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项目合同书及预算表的通知

2016年11月03日 浏览量: 5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鲁科字【2016】155号)。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并填好后在“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书面合同书(一式三份)经我办审核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项目研究达到了《关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条件后要及时上传结题材料。重大、重点项目要提交《软科学研究》拟用稿件。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531
     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预算,自筹经费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数额进行预算。省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经费指标文件,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市财政局。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由省金融学会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重大、重点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具体事宜由山东省科技情报院负责。山东省科技情报院对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编码、分类编目、主题标引和全文保存,出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检查和验收。
     六、项目合同书于2016年11月16日之前报送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填写《泰山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电子版发到tsxykyc2013li@126.com,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一式四份,交科研处计划科。
 
     联系电话:6712160  王绪东  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