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泰安市科技局通知要求, 2016年度获准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需签订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中各项内容,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要求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细填写,尽可能量化)、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应依据报送的《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
二、按要求填写《泰山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此表为项目经费报销依据,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表格第二页“温馨提示”认真填写(本项目无管理费)。
联系人:王绪东
电 话:6712160
地 址: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