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一般、引导项目已经下达,根据文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泰安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用火狐浏览器),点击“已立项”标签,在“经费填写”栏点击“录入”,录入完毕后保存(引导计划经费填0),再下载修改合同书并打印、签字。
二、 注意事项:下载电子版合同书后,可适当调节表格、文字的格式,确保合同书内容能够打印完整(必要时可复制到word文档中编辑再打印);合同书编号请参照附件中的编号填写;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对无资项目不在给予配套经费,如果个人无自筹经费,请在合同书“经费概算”栏中填“0” 。
三、材料报送: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合同书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
地 址:办公楼A5007
联系人:王绪东
电 话:6712160
附件:2016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立项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