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第二批重点学科和第四批优势学科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泰山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泰院政发[2010]20号)和《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2]32号)。
二、范围条件:
凡符合《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所规定设置条件的学科均可申报。我校优势学科培养对象只能参与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其他学科可申报校级重点学科,也可申报优势学科培养对象。
三、申报要求:
希望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面总结学科建设成就,系统梳理学科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在广泛调研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全面论证学科的先进性、建设的必要性和措施的可行性,择优推荐。
1、确定学科带头人既要充分考虑其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水平,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其组织协调能力和带头作用的发挥。
2、学科团队成员现从事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报学科相一致或相近,研究课题及成果要与本学科方向有高度的相关性。
3、每个人限报一个学科,不能跨学科申报。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学科均须按有关说明认真填写《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和《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自评表》(一式一份),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31日前送科研处重点建设和科技服务科(办公楼5007房间),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sxyxk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