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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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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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通知要求和申报材料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0223/c219469-28143314.html
我校的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11: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6年2月修订)用计算机填写。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xykyc2013wen@126.com。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
(3)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备注:《申请书》中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注明如下字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0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