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立项项目应在2015年12月前结题。为规范结题程序,提高结题质量和效率,结题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8日前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统一时间集中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由有关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项目结题验收小组(5~7人),明确组长、副组长,并负责组织项目汇报与评价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自定。
2、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本院拟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验收小组名单(见附件2)于集中结题前2个工作日内提交科研处审核,纸质结题材料和评优材料(见附件3、4)于结题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科研处,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sxykyc2013li@126.com。
3、拟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主持人汇报,指导教师可进行现场辅助与指导。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提倡通过课件形式进行汇报,汇报结束后应回答验收组的提问。
4、凡成果形式包含应用系统或软件的,应进行必要的系统或软件演示。
5、对于本学院无法组织验收评审的非本专业学科项目,经科研处同意,可并入相近或相关学科一并进行,请有关二级学院事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之间加强合作,共同组织验收评审工作。
6、未能按时结题者,其科研经费将停止支付,并会影响到明年科研项目的申报。
7、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印制发放结题证书。
8、本次结题项目为2014年的立项项目,请务必在本次组织的集中结题期间内进行验收结题。
9、评优名额将由科研处根据验收结题情况,择优推荐(名额为10%)。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王绪东
电 话:6712160
地 点: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