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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22日 浏览量: 62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相关学院:

近期,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开始受理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会计研究专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指南》为依据。申报资格和条件同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不能超过35岁。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按照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推荐名额中35岁以下的青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研究专项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二、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申报名额为2,院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28日上午11:00之前上报至科研处计划科。申报纸质材料材料为单位汇总表1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xykyc2013wen@126.com

 

联系人:万 

  话:6715519

  址:行政楼A5007房间

 

 

附件:

       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指南.doc

       申请书.doc

       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