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我校的产学研合作质量和水平,有效遏制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泰山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泰山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21至10月8日
二、检查范围:2013年和2014年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
三、具体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委托单位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横向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根据委托方反馈的信息,及时整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有关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主持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信息及实施过程严格审查,将通过审核的材料汇总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5年10月9日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重点建设与科技服务科(办公楼A5010房间)。
联系人:高廷东 联系电话:67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