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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1日 浏览量: 9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院、部: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更多更好地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以《2015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选题》为依据。项目研究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主,我市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方法

1、本年度项目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凡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研究能力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及省里的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原有立项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未完成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3、申报社科研究项目的体裁应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著作申报项目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间不超过半年;专著的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

4、本年度项目经费为资助和自筹。重点项目依据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给予一定资助。一般项目经费为自筹,自筹项目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单位出具自筹经费证明书。

5、申报人应按照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7、为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服务,对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研究成果,经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直接结项。

四、其他事项

1、我校申报重点课题名额为不超过2个;申报一般课题,名额为3-6个。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各院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15918日上午11:00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不予受理。申报纸质版材料:汇总表1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

3、通过初评的项目,再根据后续通知予以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万 萍

   地    点:办公楼A5007房间

   电    话:6715519

 

 

附件:

    1、申请书.doc

    2、课题选题.doc

    3、申请书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