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支持、激励大学生和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原则
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坚持“学生主体、专家主导、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参赛对象
2015 年 7 月 1 日前,具有驻鲁普通高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的科技创新作品。
三、参赛类别
大赛参赛作品分 8 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类、土木建筑类和生物医学类。
四、参赛作品
(一)参赛作品须是在大学期间的研创成果,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用价值。
(二)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团队作品。团队作品的参与者不超过 5 人, 作者须全部是对作品有实际贡献的学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可有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
(四)获得过全国或全省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有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
五、大赛程序
(一)校赛
各高校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校内报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举办校内大赛。校赛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参加我厅组织的省赛。
(二)省赛
我厅组织人员对各高校推荐的作品,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聘请相关学术、技术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拟定获奖作品名单。
(三)公布
大赛结果经教育厅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教育厅文件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励
大赛设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教育厅将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和参与单位予以奖励。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组织人员填写《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A) 》、 《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B) 》和《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请各单位对申报报材料进行排序)。
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前,将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地 点: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