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5年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院校科技管理部门要搞好宣传发动,严格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三、市科技局按照《暂行办法》,对各院校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请以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并对本院推荐的项目排序,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指定的邮箱。
五、截止时间: 2015年5月7日上午11:30之前(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计划资助“应用型”研究,纯基础性及软科学类的研究不予资助;
(二)课题研究期限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最长不要超过一年半;
(三)本次资助经费5000或3000元/项,请根据计划需要,合理填写经费栏;
(四)请将申请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在申请书后面。
(五)为及时了解科研相关信息,如方便,请加QQ群162475898(限分管科研领导、教科研秘书加入)。
联系人:王绪东
电 话:6712160
邮 箱:tsxykyc2013li@126.com
地 址: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