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经下达(见《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山东省2014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软科学部分)的通知》(鲁科字【2014】125号)。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一年,期限为2015年3月31日之前。项目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做好预算,自筹经费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数额做好预算。
三、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软科办将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研究进行过程管理。
四、请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合同书(纸质一式三份)报送到科研处。
联 系 人:王绪东
电 话:6712160
地 址: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