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近日下发了2014年度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研究阐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更多更好地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以《2014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选题》为依据。课题研究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主,以我市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方法
1、本年度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凡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研究能力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及省里的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原有立项的市社科规划研究课题未完成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3、申报社科研究课题的体裁应是论文、研究报告或学术著作。申报课题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间不超过半年;专著的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
4、本年度项目经费为资助和自筹。重点课题依据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给予一定资助。一般课题经费为自筹,自筹课题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单位出具自筹经费证明书。
5、申报人应按照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7、为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服务,对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研究成果,经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直接结项。
四、申报要求
1、我校申报重点课题名额为不超过2个;申报一般课题,名额为3-6个。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2、各院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不予受理。申报纸质版材料:汇总表1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
3、通过初评的项目,再根据后续通知予以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2014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选题.doc
2、申请书.doc
3、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