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省文化厅研究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选题范围和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具体承办,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我校申报项目限额为10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在当代的体现特征
2.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传统文化与文化强省建设
4.传统文化与文明山东建设
5.传统文化与美德山东建设
6.传统文化与诚信山东建设
7.传统文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8.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
9.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发展
10.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
11.传统文化与信息技术
12.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新业态
13.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
14.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化建设
15.传统文化与新时期女性研究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者请填写《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书》,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配套电子版发送至:tsxykyc2013wen@126.com。
2.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
a.各单位申报数量大于1项时,请院部内进行初议,上报科研处汇总表务必按先后排序;
b.申请书封面盖章、末页承担单位盖章均为学校公章。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07房间
附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