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4年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已经下达(详见鲁教科字〔2014〕2号、鲁教科字〔2014〕3号)。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须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自筹经费项目)》,并于2014年5月22日16:00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4份(办公楼A5007),电子版发至邮箱tsxykyc2013li@126.com。
二、《合同书》中各项内容,除“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预算”表按鲁教科字〔2014〕2号文批准的资助额度填写外,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自筹经费额度)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化,请附说明。
联系人:王绪东
联系电话:67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