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2014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
(二)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分配给我校的资助经费项目申报指标为8项(科技类、社科类各4项),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标为5项(科技类、社科类共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各高校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四)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五)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人文社科项目不用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二)以院部为单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汇总表于2014年2月17日上午报科研处计划科(办公楼A5007),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tsxykyc2013li@126.com,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科研处组织申报项目的校内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发至邮箱tsxykyc2013li@126.com。申报材料用A4纸左侧装订,装订顺序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查新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需附查新报告,分别是1份原件,2份复印件)、出资证明。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1865389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