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应在大学生毕业前结题。为规范结题程序,提高结题质量和效率,结题时间定于2013年12月15日前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统一时间集中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由有关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项目结题验收小组(5~7人),明确组长、副组长,并负责组织项目汇报与评价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自定。
2、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本院拟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验收小组名单(见附件2)于集中结题前2个工作日内提交科研处审核,纸质结题材料和评优材料(见附件3、4)于结题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科研处,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sxykyc2013wen@126.com。
3、拟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主持人汇报,指导教师可进行现场辅助与指导。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提倡通过课件形式进行汇报,汇报结束后应回答验收组的提问。
4、凡成果形式包含应用系统或软件的,应进行必要的系统或软件演示。
5、对于本学院无法组织验收评审的非本专业学科项目,经科研处同意,可并入相近或相关学科一并进行,请有关二级学院事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之间加强合作,共同组织验收评审工作。
6、未能按时结题者,其科研经费(包括指导教师经费)将停止支付。
7、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印制发放结题证书。
8、本次结题项目为2012年(包括2012年)之前所有未结题的项目,请务必在本次组织的集中结题期间内进行验收结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万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07
附件:1、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拟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2、泰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集中结题验收小组名单.doc
3、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结题材料.doc
4、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评优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