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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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2012级研究生同学们:
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下载表格并根据要求填写。具体要求:
1.11月20日之前将此表一式两份填好交科研处。
2.教育实习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教育见习成绩10分、模拟课堂教学成绩20分、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55分,实习反思成绩评定15分)。
联系人:王绪东
电话:6712160
地址: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