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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浏览量: 94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2012级研究生同学们:
   
    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下载表格并根据要求填写。具体要求:
    1.11月20日之前将此表一式两份填好交科研处。
    2.教育实习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教育见习成绩10分、模拟课堂教学成绩20分、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55分,实习反思成绩评定15分)。
 
   联系人:王绪东
   电话:6712160
   地址:办公楼A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