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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27日 浏览量: 53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有关院、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一)申报条件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在我市市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并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单位(个人)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实行推荐制度,不接受个人自荐。候选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科技局;
    2、市直部门、企业,驻泰单位;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人统一填写《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见附件1),打印后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同时准备2000字以内个人简介;
    2、申报人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材料;
    3、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个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
    4、各推荐单位将材料及个人简介各一式三份上报,电子版材料发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
fangn2008@163.com)或泰安科技成果交流QQ群(198805152)邮箱。
    二、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申报范围
    1、受理2012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在市域内转化的项目;已授权发明专利,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评价意见的项目,可直接申报市技术发明奖。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以2月28日为基准日),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2、申报市奖的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含动物实验)项目,在公开出版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医学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不少于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医疗卫生类药品、制剂项目须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批准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1、网络申报材料。首先,申报单位登录泰安市科技局网站(
http://www.takj.gov.cn),点击“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界面,再点击“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先进行注册,设置密码,填写基本信息,再登陆并通过网络填写电子版申报书(已注册过的可用原号码及密码直接登陆)。其次,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4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网络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泰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一份,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
    3、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2)三家以上应用证明原件(不含本单位,软科学成果提供三家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见附件2),其中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项目可不提供应用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权利要求书首页)。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化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通信设备等项目。许可证审批时间在2012年2月28日之前。
    (5)国家法定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高新区经发局、市直主管部门为市奖推荐单位,负责区域(系统)内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中央、省属驻泰单位及个人,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后直接申报。
    1、各申报单位(个人)登陆申报网站,进入申报系统,利用“提交”功能,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上传;将纸质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审核。
    2、我校对申报的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在推荐书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纸质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我校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利用《申报系统》中的“通过”功能通过网络提交。
    4、学校统一填写《2013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统计表》(见附件3),与材料一同报送。
    三、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2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技进步奖以网络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2、纸质材料学校汇总统一上报,上报材料经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受理。

    3、各申报者要在进入申报系统后,认真阅读《泰安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标准》和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由学校统一上报。联系人:牛芳。联系电话:6715610;电子邮箱:
fangn2008@163.com。
    5、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与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联系人:孙迎胜、刘雪丽,联系电话:6991144;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山东富脉软件公司史绍燕联系,电话:6285111。

   附件:

   1、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doc

   2、应用证明.doc   

   3、2013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