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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市第二十六次(2012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第六次社科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年09月06日 浏览量: 4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有关院、部门:

     按照泰办发〔2007〕29号文件要求,现将泰安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第六次社科优秀人才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凡是泰安市内个人和集体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论文、省市级哲社规划项目、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二)参评成果应为在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及《泰安论坛》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及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带有科研性质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在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通过鉴定的社科相关课题,亦可申报参评。

     (三)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

     (四)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申报对象及范围是:年龄在25―60岁的泰安市内各高等院校、党校干校、社科研究和理论宣传等单位拥有重要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学会、研究会会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社会科学重大研究成果的,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已获得此荣誉者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一)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条件与要求是: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

      1、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或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对党委政府及有关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有重要参考价值,对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有积极促进作用,并已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基础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3、科普读物。在宣传普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文字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研究我国、我省、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5、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并纠正了前人的某些讹脱。

      6、志书、教科书、工具书。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正确解释或反映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申报条件与要求是:年龄25―60岁,具有较深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在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教学普及过程中,成果丰硕,成绩突出;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3项市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5项二等奖,1项省级社科成果奖励。

      三、申报办法

     (一)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各部门初评后,按照规定要求集体统一申报科研处。

     (二)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的申报。由我校统一上报。

     (三)凡已获得市级以上社会科学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五)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校或科研单位并以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主的人员外,不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评奖。

      (六)优秀成果申报,作者需提交:①《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成果原件1份;③复印件4份。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一览表》1份,并提交该表电子版,发送至fangn2008@163.com

      (七)社科优秀人才申报需由所在单位填写《泰安市社科优秀人才奖推荐表》两份,并提交相关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上交核查后退回)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八)《关于泰安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第六次社科优秀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泰安市社科优秀人才奖推荐表》、《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览表》、《泰安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见附件。

     (九)市社科联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其原、复印件不再退回。报送我校时间为9月20日至 9月2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5007房间,联系电话:6715610。

      (十)  成果申报时需交纳评审费,文章类150元,著作类300元。

       附件:

     1、泰安市社科优秀人才奖推荐表.doc    

     2、 泰安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doc   

     3、泰安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