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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8日 浏览量: 824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的管理办法及结项工作程序,我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310日至315,逾期不再受理。

      20211110日至1115,逾期不再受理(下半年不再下发结题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
 二、结项形式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
、立项证书复印件;
       3
、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4
、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可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
www.sdwhkj.org下载。

      6.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A507房间,鉴定书及结题材料交科研处二份 (课题组保存1份)、汇总表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
308293885@qq.com

     四、发放证书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附件: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doc

           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doc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