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0年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信息管理账号  发布时间:2020-10-19   动态浏览次数:270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科技智库专家和市科协六届委员会委员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以下称“调研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以及市科协六届委员会委员。

二、选题范围

调研课题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工作者状况、科协自身建设等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调研课题可参考泰安市科协2020年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参考目录(附件1),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是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或市科协六届委员会委员。课题调研组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丰富的科技、产业、经济、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践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调研经历,能够提供开展调研的必要条件。

2.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课题调研组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对调研信息、数据等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课题成果为1份5000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25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根本宗旨。决策咨询建议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正文前须有200-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承担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形成的调研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不得提交至除泰安市科协以外的任何机构。

6.杜绝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相同内容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研究成果或建议,不在申报本项目范围内。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填写《泰安市科技智库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A4规格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2日前报泰山学院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2.市科协通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课题。

3.经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填写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研究内容和进度。研究周期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结题时提交写调研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

4.相关表格请登陆泰山科普网(www.tskpw.gov.cn)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经费支持与管理

1.市科协对确定立项的智库调研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课题负责人是课题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确保课题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3.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课题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课题的已拨资金,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办公楼A509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wuyaokun@tsu.edu.cn

附件1:泰安市科协2020年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参考目录

附件2: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申报表

附件1:泰安市科协2020年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参考目录.doc

附件2: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