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专利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2020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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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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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泰山学院专利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注:1、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完成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权属于学校,专利权人应填泰山学院。
2、根据我校专利管理办法规定,我校为专利权人的中国发明专利,其申请费、审查费、证书费以及专利授权后3年的年费由学校承担。此部分费用仅指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财务收费专用章票据,不含代理事务所各种代理费用。
3、学校承担的发明专利年费和申请费,报销时《泰山学院日常报销单》由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录入,师生个人不需提供。
邮箱:kyckjfwk@tsu.edu.cn
校内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6711397
科研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