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奖励申报】关于做好2020年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信息管理账号  发布时间:2020-05-27   动态浏览次数:731

 各单位、部门:

   根据《泰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泰院政发[2017]55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科研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奖励申报要严格按照《泰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执行。所有科研奖励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过登记,所有支撑材料进行扫描做成PDF,上传电子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符合奖励的成果且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不完善的,重新修改,否则不予奖励。

   二、申报科研奖励的成果时限为:201911---1231日,因特殊情况2018年的科研成果在2019年未奖励的,在2020年重新申请填报。

   三、申报科研奖励的成果必须署名泰山学院,成果奖励必须是作者所从事学科或相关学科;学术论文在增刊、论文集、专刊形式发表的论文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凡申报《奖励办法》中涉及到的有关奖项,均需由第一完成人或我校位次最前者申报,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

   1.科研获奖成果、项目结题已进行了奖励(不再填报);

   2.申报学术论文奖励填写表二,同时将论文原件(包括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进行扫描做成PDF,上传电子版,不受理微信图片附件;

   3.申报学术著作奖励填写表三,著作需提交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申报专利奖励填写表四,专利奖需将授权证书原件进行扫描做成PDF,上传电子版;

   5.被“SCI”收录的论文,按分区填写表六,2019年分区检索权限已开通,JCR分区证明按2019年发布的检索查询,并按申报表的要求填写完整。说明:教育网的地址段不在权限之内,只有移动地址段、联通地址段在权限之内可以查询(账号:tsxy,密码:tsxy);

   6.被“SSCI”收录的论文,按填写表七,必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检索证明;

   7.EIAHCICPCICSSCI(扩展版不在奖励范围)收录的学术论文填写表八,必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检索证明;

   8.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红旗文摘》观点摘要介绍、《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填写表九,必须提供转载证明材料;

   9.各类奖励应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核小组严格把关,对照文件审核。

   五、各单位、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小组。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负责材料及申报表的收集、审核及汇总,并按《奖励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后签字,分类进行汇总。将所有申报表、检索、收录证明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汇总表及审核小组名单一并报送科研处(A512房间),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fangn2008@163.com报送时间202069日,上午8点半至下午5点。

   六、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牛芳,徐慧臣,电话:6715610

   附件:

   1.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论文奖申报表 表二.doc

   2.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著作奖申报表 表三.doc

   3.泰山学院    年度授权专利申报表.doc

   4.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SCI收录分区申报表 表六.doc

   5.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分区申报表 表七.doc

   6.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EI、AHCI、CPCI、CSSCI收录情况申报表表八.doc

   7.泰山学院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转载情况申报表表九 .doc

   8.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SSCI、CSSCI收录汇总一览表.xls

   9.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SCI收录、分区情况汇总表.xls

   10.2019年度学术论文奖申报汇总一览表.xls

   11.2019年度学术论文被EI、AHCI、CPCI收录、检索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