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学科及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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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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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根据《泰山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泰院政发〔 2010〕 20 号)和《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 2012〕 32 号)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将于近期开展校级重点学科及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泰山学院关于公布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和第四批优势学科培养对象的通知》(泰院政发〔 2016〕 46 号)公布的立项学科。
二、材料要求
1.《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及优势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五份,需填写完整,由学科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发送邮箱wangxudong@tsu.edu.cn;
3.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6日(周一)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办公楼A509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