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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04月24日 浏览量: 977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经商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以下简称“试点高校”),制定了项目指南,请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技术领域

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分为橡胶材料及加工成型装备、陶瓷材料、农业机械三个技术领域,12个重点方向(内容详见附件1)。橡胶材料及加工成型装备领域委托青岛科技大学牵头组织实施,陶瓷材料、农业机械委托山东理工大学牵头组织实施。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整合全省优势科研团队及创新资源,共同申报项目。

(四)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五)项目研究内容及指标须涵盖该方向所列的全部内容及考核指标。与已立项支持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七)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报送到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至省科技厅。

(二)申报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务必201852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报送工作。

(三)材料报送

   申报书一式9份,(包括2份正本和7份副本,含电子版光盘)报送到科研处(办公楼A509房间),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办公楼A509室       wangxudong@tsu.edu.cn    


附件1:申报指南.pdf

附件2申报书.docx